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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保制度
阅读
:2113
发布时间
:2015/1/26
安保制度
一、安保部门是保证学校教学、训练秩序正常进行的重要部门,学校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制度。
二、自觉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团结互助,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,敢于同一切危害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三、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文明执勤,热情服务,礼貌待人。
四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严格实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落实“看好自己的门,管好自己的人,办好自己的事”。
五、向学生进行“防火、防水、防电、防盗、防食物中毒”的教育,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。
六、上课期间不经校长或有关领导同意,不准随意放外人入内,禁止外单位人员在院内停放车辆,寄放物品或借宿。
七、节假日或静校期间要及时关锁大门,如因失职造成损失,按学校有关规定承受处罚。
八、有事应及时向学校汇报,经常汇报反映有关情况,发现问题配合学校处理。
九、
安全保卫工作有专人负责。
十、本制度自2004年11月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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